院本部、各有关研发载体:
根据中央和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和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2023〕45号)、《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江苏产研院”)2023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1.在江苏产研院有限公司控股比例占50%以上(含)的独立法人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2.在江苏产研院本部工作,并与江苏产研院签订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3.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与报送要求
(一)申评人员按照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见附件1),双面打印并采用骑马钉方式装订,表格提交一式3份;
2.《申报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见附件2),纸质版提交一式15份,需同时提交电子版至hrd@jitri.cn;
3.《申报自然科学研究专业高、中级技术资格推荐名单》(见附件3),纸质版提交1份,需同时提交电子版至hrd@jitri.cn;
4.申评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佐证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同时在各册首页注明“申评人员姓名、单位、申评专业技术资格层次、各册序号”。
第一册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复印件;
(2)已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3)任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年度考核材料;
(4)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第二册包括:
(1)任现职以来有代表性的著作、论文以及研究报告等;
(2)有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中填报的业绩成果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能够准确、真实反映申评人员工作业绩、能力水平和实际贡献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本人述职报告。
第三册包括:
破格申评人员需按照破格申评条件,逐项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破格申评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申评人员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须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进行核实,由核实人签名并盖章,并注明核实日期。申评人员提供的反映其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如经济社会效益等须经有关部门核实,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申评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意见填入相应表格。
(四)申评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需经所在部门、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按要求及时补充,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所有申报材料请用纸质(牛皮纸)档案袋装袋进行报送。
三、材料报送时间与地点
1. 申报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8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报送,逾期将不再受理。
2. 年度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纸质材料线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评人员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栏目,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进行报送。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8时,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8时。
3. 申报评审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江苏产研院1号楼(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华富路7号)。
四、相关注意事项
1. 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有关精神,进一步强化科技人才评价质效,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突出考察科研人员的创新成果、履职绩效和工作贡献等实际业绩,注重考量科研人员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2. 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倡导坚守职业道德底线、净化纯洁从业操守、追求卓越科技精神的责任意识和学术风气,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3.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现职称申报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之后取得的相关业绩成果可计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时的业绩成果。
4. 申报人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2022年1月1日后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线初定研究实习员(初级),后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评审。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5. 专业技术人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时,因单位或岗位发生变动需要跨系列转评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的,可申报同级转评(入职现单位需工作满1年),与直接申报人一同评审;转评满1年后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原工作年限和相关业绩成果可连续计算(已使用的业绩成果不可重复计算)。
6. 申评人员学历、资历要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科技部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40号)执行,其他申评要求(含破格)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19〕26号)执行。
7. 凡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工作业绩、成果没有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今年不得申报。
8.经形式审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产研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9. 申评人员在报送材料时需一并交纳相关评审费用。参考科技厅评审费交费标准,申评高级资格评审费400元/人,申评中级资格评审费200元/人。各研发载体统一汇总评审费用后,交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 |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 |
开户行 | 南京银行南京研创园支行 |
银行账号 | 0192290000000936 |
五、联系方式
信息技术事业部:刘畅,025-83455192
材料事业部:谭曦,025- 83455178
制造与装备事业部:邓娜,025-83455152
生物与医药事业部:朱亚南,025-58551018
能源与环保事业部:邰扬,025-58551029
人力资源发展部:于佳悦,025-83455131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
2023年7月31日